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区污染联防联控有关要求,保障《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效实施,11月19日至21日,由自治区西部环境保护督察中心执法人员和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抽调具有丰富经验的执法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到开发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交叉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到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和二期、鄂托克旗红缨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双欣电厂等企业进行检查,主要查看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危险废物管理处置和达标排放等情况。
本次执法将持续到27日结束,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能够进一步推动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冬季采暖期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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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瑞娇
编辑:白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