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破坏生态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近日,荔浦市警方得到线索,在蒲芦乡古立村附近河道有人开展非法捕鱼活动。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在蒲芦乡万福村黄泥路附近水域抓获违法捕捞人员14人,查扣电鱼机三套、渔网一张、下水裤三条、增氧泵一台等工具一批,查获渔获物11.2斤。
经讯问,这14人是来这里野炊的,看到这里风景很好,就想着抓一些鱼,挖一些野菜来加菜。执法大队赶到现场时,河滩上有一滩尚未熄灭的篝火,在当事人开来的面包车上还发现了锅碗瓢盆一整套炊具。讯问后,民警将当事人移交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处理。
“我们就是想搞点鱼自己吃,没有放药闹鱼。看这里风景环境好,鱼肯定也比菜市的好吃。我们是特地从市区过来的,以为管的没有那么严……”
经过执法人员的调查,发现这14人里11人参与了电鱼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大队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没收违法作案工具,共罚款24000元。
蒲芦乡水域因为远离城区,人口密度小,工业污染也小,所以水质非常出色,但是要是因为环境优美、鱼质鲜美而进行破坏生态的非法捕鱼,那就无异于“杀鸡取卵”的行为。
我们自古以来就知道“持续性发展”的重要性,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我们主张捕鱼有时、捕鱼有度,不可向大自然盲目索取和开采,注重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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