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定远县人民法院成功对一驾校场地进行强制腾空并交付,执行过程中,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进行全程监督见证。
据悉,该案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8月,定远县某驾校与某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950万元,以驾校土地使用权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借款到期后,某驾校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将某驾校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该驾校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某驾校未履行,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多次沟通,被执行人始终拒绝履行,最终,法院依法对驾校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因此前经过两次流拍和一次变卖,均无人竞价,该银行遂自愿接受以物抵债。鉴于被执行人未按规定腾退房屋,该院决定强制腾退。
11月20日,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如安的现场指挥调度下,10余名执行干警对该驾校开展腾房清退行动。在行动前,执行法官再次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后,其表示愿意配合本次执行,经过2个小时的努力,涉案场地被腾退清场完毕,并现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各司其职、有条不紊,行为文明合法。
为保证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合法公正,此次腾退行动邀请了7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全程见证。期间,承办法官向在场的代表委员简要介绍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并积极为部分提问的代表委员答疑解惑。
“通过见证此次执行行动,切身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和艰辛,感受到了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力度和决心。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同行的人大代表、政协感慨地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