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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桂林庭审一起16人涉黑案

2020-11-23新闻16

11月20、21日两天,桂林市秀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汤珏斌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梁新球涉嫌窝藏罪一案。

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汤珏斌通过开设赌场、开办公司、宴请吃喝、签单消费、给团伙成员发放红包等方式,笼络永福县城内及周边的社会闲散及刑满释放人员,逐渐发展形成以其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并且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共计662万多元。该组织在永福县城等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永福县城及周边形成重大影响,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及永福县的政治生态环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汤珏斌、蒋运才、邓宗林等16人分别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等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梁新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隐藏处所,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http://resource.cloudgx.cn/files/gxapp/News/202011/22/629467.html?_s=1606046322

#黑社会组织#故意伤害案件#强迫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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