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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20多天妻子就离家出走,丈夫蹉跎了29年,现在终于知道原因

2020-07-22新闻13

扬子晚报网7月21日讯(通讯员 陈怡 记者 万凌云) 婚后20多天女子就不辞而别,多年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但是,诉至法院离婚时,又联系不上女方。21日,记者从镇江丹徒法院宝堰法庭获悉,该庭费尽周折,近日成功调解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29年后,最终双方于异地签订调解协议。

院方介绍,1991年底,原告王某与妻子李某经人介绍相识,次年元月两人登记结婚。但还是在婚后20多天,李某就离家出走,之后便无音讯。此后,王某去到李某曾住地和老家找寻,但皆未果。2015年,王某发现此婚姻关系存续无法再婚,就诉至法院。但因始终未找到其妻子,而被法院驳回。

今年4月,也就是李某出走29年后,王某再次诉至丹徒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照程序向李某邮寄应诉材料,被退回。期间,承办法官经与王某谈话了解到,双方自女方离家后再无联系,王某也不清楚妻子出走原因,更不知其现住址。当时,由于案件处于疫情特殊时期,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诉讼效率,承办法官想到联系李某的籍贯地法院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打算采取异地委托的方式进行送达。

好在经当地法院多次查找,终于让法官与李某取得了联系。

李某表示,当初是因经济原因离家,现与王某已没有感情,不愿与其来往,希望尽早办理离婚手续。考虑到被告李某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庭,承办法官与双方多次协调沟通后,根据原、被告真实意思表示起草了调解协议。双方看后,均明确表示无异议。

最后,法官再次委托山城区法院联系被告,在调解协议中确认签字。至此,该起异地离婚案件圆满解决。

记者获悉,近年来,丹徒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灵活高效的工作理念,将群众利益放到第一,力求不耽误、不延迟、不忽视、不凑合,为群众增加便利,为司法节约资源,为诉讼提升质效。

#离家出走#新冠肺炎_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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