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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安部门一官员长期与他人存在不正当性关系,挪用公款,收受贿赂,对抗组织审查,现已被“双开”

2020-11-22新闻13

人民公安,是为了保护人民合法利益而存在,是人民的卫士。身为公安人员,必须要时刻以人民安全为重。

2020年11月20日,河南纪检网公示了一项处分决定,许昌市公安局副县级干部孙刚杰被双开。

孙刚杰,今年54岁,河南长葛市人。1989年参加工作,1993年入党,有着31年工作经历,27年党龄。2015年9月,孙刚杰任职襄城县公安局局长,2019年9月,孙刚杰前往许昌市公安局工作。

2020年5月,孙刚杰接受组织调查。

2020年11月20日,河南纪检网公布消息,证实孙刚杰存在有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查,孙刚杰严重违反党组织纪律,在组织对其进行审查的期间,暗中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生活作风糜烂,追求低级趣味,长期与他人存在不正当性关系;公车私用;不向组织如实报告亲属经商办企业事项;挪用公款,在担任许昌西关分局局长期间,挪用单位公款;利用手中权力,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经商办业。

经过组织决定,对孙刚杰予以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对于其违法所得财物予以上缴,相关的违法犯罪问题,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察,是一个神圣的职业。穿上警服的第一天起,就要明白自己担负着什么,自己的职业意味着什么。公安,是社会、人民的保护者,如果违反了组织条例,将公安担负的职责抛之脑后,那么,将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孙刚杰身为党员、干部,在警局内肆意妄为,认为自己有权有势,便罔顾党纪国法,这样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如今,等待孙刚杰的,只会是法律最严厉的惩处。

作者:董烨燔

#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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