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为了确实履行好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保障该法的贯彻实施,近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诏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诏安县司法局开展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系列活动。
01 参观“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
活动当天,漳州市、诏安县两级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和诏安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首先来到诏安县人民检察院驻诏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进行参观。
“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是漳州市检察机关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的新举措,延伸了检察监督触角,是检察机关做好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新平台。
今年以来,漳州市检察机关均已设置“派驻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
02 走访社区矫正对象
漳州市、诏安县两级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和司法局人员共同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与社区矫正对象座谈,详细了解该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管理教育、日常生活的具体情况。
实地走访座谈中,社区矫正对象向检察官咨询了相关的法律问题,检察官一一进行答疑解惑。
03 召开“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座谈会”
实地走访结束后,检察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来到诏安县南诏镇,与南诏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召开“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座谈会”。
会上,诏安县人民检察院、诏安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以不同的角度详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正式实施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的新变化,着重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在下阶段接受教育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的具体问题以及新增对符合法律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适用减刑的相关规定,介绍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各个职能部门职责变化。
文字:郑美敏、蓝杰龙
图片:林保平
编辑:蓝杰龙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