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近日,头部主播可谓是“祸事”连连。辛巴刚被职业打假人盯上,李佳琦、李雪琴、汪涵又因直播带货存在售后难或数据造假等问题被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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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瞬间刷上热搜。不少网友表示,有不少直播中购买的物品,存在售后延迟的情况;也有网友表示,主播的坑位费越来越贵,最终只会导致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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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主播、明星被中消协点名
11月20日,中消协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中消协在报告中直接点名汪涵、李佳琦、李雪琴在“双11”的直播带货中存在造假或者售后难的情况。
根据中消协报告,有消费者曾在微博发文直指李佳琦:“李佳琦直播间什么操作?第一次翻车,是只管卖,不管售后了么?买完不让换什么意思?那在直播间抢什么抢?费那么大劲抢完了,结果出现质量问题,一句让我退货不让我换搪塞我?我还怎么敢在直播间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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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消协报告指出,网络中流传的朋友圈截图显示,11月6日汪涵“顺德专场直播”中,有商家缴纳10万元开播费后,当天成交1323台,退款1012台,退款率高达76.4%。而且其他商家也有类似遭遇,导致店铺收到了平台虚假交易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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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红脱口秀演员李雪琴则成了带货造假的亲历者。11月11日晚,与杨天真等被邀嘉宾在某平台参与了一场直播活动,和她互动的大部分都是虚假的机器人粉丝。一位全程参与此次直播的工作人员称,当天结束时的311万观众中,只有不到11万真实存在,其他观众人数都是花钱刷量,而评论区与李雪琴亲切互动的“粉丝”的评论,绝大部分也是机器刷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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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紧急回应
中消协报告一出,瞬间被刷上热搜。随后李佳琦、李雪琴纷纷回应。
李佳琦方表示,并不存在“买完不让换”的情况。该消费者购入某款运动鞋后,于11月6日联系了品牌店铺客服,表示货品有质量问题,经过品牌方与客户初步沟通,该款运动鞋已经售罄而无法换货,可以支持退款。11月8日品牌店铺已经完成了向该客户退款,11月12日品牌店铺电话联系顾客告知已完成退款并愿意提供一份店铺优惠券。
另外,李佳琦方表示,顾客在联系直播间客服反映售后问题后,其立即联系品牌方积极协调,并在48小时内给予了回复。同时,李佳琦方表示,如果对目前售后解决方案仍有意见,将全力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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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李雪琴方也发声明表示,李雪琴本人和工作团队并未参与任何直播运营,对直播数据统计过程也毫不知情。在看到报道后,第一时间联系核实,并表示坚决抵制直播数据造假等行为,以后也会更谨慎地做好前期工作,对直播带货合作方进行严格审核。
针对汪涵疑似“刷单”行为,汪涵签约方银河众星回应称“这是假的”,目前平台方正在介入调查,具体攻击源头还未查清。同时,爆料者白涛也发布声明,称汪涵带货造假传闻属于虚假不实消息。
直播带货问题频出
事实上,这并不是直播带货第一次“翻车”。日前,职业打假人王海发文称,辛巴团队直播间售卖的冰糖即食燕窝就是糖水。这导致辛巴参股的A股公司起步股份(603557.SH)跟着遭了殃,11月19日、20股价连续跌停。
直播带货越来越热,监管机构也陆续出台规定以促进互联网直播营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网信办近日发布《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达到禁止直播数据流量造假、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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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防范和制止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以显著方式警示用户平台外私下交易等行为的风险。同时,直播营销平台应建立直播间运营者账号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另外,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虚构或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直播间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在直播间标题、封面,直播账号名称、头像,直播营销人员着装、形象等重点环节,不得以暗示等方式误导用户。
另外,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胡广律师表示,明星或者主播作为炙手可热的公众人物以自己的形象并以直播的方式对商品作推荐,这符合我国《广告法》中对广告经营者以及广告代言人的定义,即明星或主播在直播带货中的身份属于广告代言人和广告经营者的竞合。
胡广律师指出,明星或主播在直播带货中,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明星或主播先行赔偿;同时,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明星或主播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明星或主播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进行直播带货,明星或主播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在购买商品时被骗或者售后遇阻,消费者可以先直接联系商家,如果不行,可以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如果都不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胡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