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秋雨 记者 李子璇)淮安的刘某私自开设诊所,今年 2 月正处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时期,他依然偷偷给人看病。因一名新冠肺炎患者确诊前曾在该诊所输过液,致使多人被隔离,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11 月 18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刘某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今年 2 月 8 日,淮安疫情联防联控指挥办发布的第 16 期通报称,根据淮阴区病例 2 行踪摸排调查发现,该病例曾于 1 月 31 日至 2 月 3 日,在淮阴区北京如意小区鑫联超市对面一未挂牌私人诊所输液治疗。2 月 11 日,淮阴区人民检察院立即与淮阴区卫健委联系,督促区卫健委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查发现,该私人诊所为刘某经营,其本人并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且刘某曾因未经批准擅自开设诊所行医和非医师行医,分别受过 4 次行政处罚和 1 次刑事判决。
"当时正是新冠肺炎传播之际,因为刘某未经批准私自开设诊所行医,通报病例在其诊所输液,大大增加了同期在刘某诊所看病、输液病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能性。" 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事件发生后,淮阴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此十分重视,立即协调相关部门将该私人诊所关闭,采取措施将刘某等多名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立即隔离观察,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幸,并未发现其他感染者。
10 月 23 日,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以非法行医罪将刘某移送至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前期对案情已有所了解,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在收案后即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严格把控相关证据,十日内将案件全部审查完毕,经教育,刘某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
11 月 6 日,淮阴区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刘某当庭表示非常后悔,该判决已于当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