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子等蔬菜价格一夜之间翻了一倍多,有没有人管?”
“平时不到70元/公斤的牛排卖到近100元/公斤,我们应该找谁反映?”
近日,奎屯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官方微博接到群众反映。
群众反映的问题无小事,这可能是有人乘机哄抬物价。该院立即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沟通,决定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开展联合检查,实地了解防疫物资、民生物品供应情况及销售价格。
通过联合调查取证,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确实存在菜店不明码标价、不索证索票、不建立购销台账和药店里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浮动涨价等不同程度的哄抬物价行为,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随即与市场监管部门召开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磋商会议,就存在的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向所有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放《关于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在商铺张贴公示,确保群众明白消费,维护全市人民合法权益。
奎屯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将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政务新媒体平台受理哄抬物价行为的举报,与市场监管部门合力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全力做好疫情期间价格稳控工作,严厉查处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市场秩序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夯实“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检察担当。
来源 |奎屯检察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