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在鹿邑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提请任命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张述涛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代理院长职务,会议全票通过了任命和决定。鹿邑县人大常委会为张述涛颁发了任命书,张述涛作了宪法宣誓。
张述涛在供职报告中表示,将不负组织和人民厚望,带领法院干警竭尽全力、依法履职,在今后工作中坚定信念,提高素质,努力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务实重干,坚持原则,努力提高司法公正新水平;以上率下,团结奋进,努力加强班子建设新气象;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努力打造法院队伍新形象;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努力促进法院工作新跨越。
(河南法制报全媒体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解明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