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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男子大清早开车回老家,连开3小时受不了!竟把马路当成自己家呼呼大睡!

2020-11-21新闻21

11月16日早上8点23分,正值早高峰,西部沿海高速车流络绎不绝,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梁警官由东往西方向巡逻。

梁警官来到19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粤LP××7T号宝骏小车亮着双闪灯停在应急车道,车后没放置任何警示标志,在呼啸而过的车流旁,显得异常危险。▼

梁警官将车停在宝骏小车后做好防护措施,随后上前查看。只见车内的人正靠在座椅上呼呼大睡。这是把马路当成自己家了呀!

梁警官敲了敲车窗,俩人瞬间睁开了眼睛,司机看到眼前的竟是交警,一下愣住了:“不好意思阿sir,太困了……”▼

梁警官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前后各5公里处都有高速出口,下了高速再休息不是更安全吗?

听到这话,司机嘴巴顿时成了“o”型:“太困了,没注意看出口……”▼

原来,当天早上5点,司机杨某和朋友从东莞出发,一起回信宜老家。由于杨某起了个大早,加上当天天气舒适,他开上车没多久就开始犯困。

杨某硬挺着开了3个多小时,来到西部沿海高速时,实在挺不住了。杨某索性往右一打方向,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不管了,先睡一觉再说。车刚停稳,两人就睡着了,直到梁警官将他们叫醒。

由于杨某疲劳驾驶、在应急车道违停,被处以罚款400元的处罚,记6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梁警官还发现,杨某的驾驶证已经因闯红灯被扣了6分,加上这次的6分,刚好12分扣光,他得重新考科目一才能拿到驾驶证了。

很多人以为,疲劳驾驶指的是不能长时间开车。实际上,疲劳驾驶重点是在“疲劳”二字,比如你在失眠、长时间工作、运动后,都不能直接开车。

11月14日凌晨,4点32分,一阵“滴滴滴”的警报声响起,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朱警官一看,是一辆赣C3××30号大货车触发了警报。▼

系统显示,这辆大货车涉嫌疲劳驾驶。朱警官调出监控一看,这辆大货车仍在高速疾驰,他立即将车牌号输入系统查询,找到车主电话打了过去。

可车主却说他并不知道情况,开车的是司机黄某。朱警官又赶忙联系黄某,让他将车开到前方不远处的珠港站,等待交警的调查。黄某吓了一跳,赶紧按照交警的指示将车开到珠港站。此时,朱警官也驾驶警车赶了过来,开门见山地问他,怎么开了好几个小时都不停车休息。

黄某眼珠子一转,高声道:“没有啊!阿sir,我0点才接班,没有疲劳驾驶!”话音刚落,黄某又改口说,自己是凌晨2点才接的班。▼

口说无凭,那就让事实说话吧。朱警官立即打开大货车的行车记录仪和车辆GPS定位系统,发现这辆大货车从11月13日晚上8点22分到次日凌晨5点,已连续行驶9个多小时了。

看到行车数据,黄某还是大喊冤枉,辩解说自己就是凌晨2点才开的车,不算疲劳驾驶。这样的把戏,朱警官见多了,那就提供交接班的证据吧。黄某一听,顿时蔫了,结结巴巴地交代起来。▼

原来,黄某是一名专职货运司机,平常就在珠海、江门两头跑,跑得越多,赚得也就越多。当天晚上,黄某见路上车不多,就想着多跑几趟。没想到,多赚钱的欲望,让他跑红了眼,来回跑了8趟,足足开了9个多小时还不休息。结果,就是这9个多小时的超时驾驶,触发了报警系统,被交警查获。

交警认定,由于黄某疲劳驾驶,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记6分。

公安部139部令明确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6分。

像黄某这种疲劳驾驶的司机,交警一抓一个准,都是依托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交通运输部通信信息中心合作开发的“广东省高速公路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与预警信息服务系统”,通过接入全国“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关联数据,就能对广东境内行驶的重点车辆进行及时监管。▼

就是因为有了这个高科技的系统支撑,在广东省境内行驶的重点车辆,只要司机超过规定时间没驶离高速或没有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都会被记录并上传系统,并给交警部门发出报警提示。▼

泥头车、货车等专职司机需要长时间开车,工作时间不规律,行驶路线单一,最容易出现疲劳驾驶。还请广大司机朋友开车上路前保证充足的睡眠,如果感到有困意应及时将车停在服务区休息,切勿疲劳驾驶。

#宝骏#用车#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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