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18年,岩温同意将法律服务工作者苏某勇、岩某向勐龙镇法律服务所缴纳管理费2万元私设为‘小金库’,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对外交流。2020年3月4日,岩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近日,景洪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发挥典型问题的震慑作用,该市在全市范围内指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全年共通报4批次14起23人和1家单位,将“病灶”置于阳光下暴晒,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引以为鉴,时刻自警自重自省,自觉绷紧纪律之弦,守住行为底线。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小,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格按照《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将“严”字贯穿始终,工作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重点纠治领导干部公款吃喝、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等问题,梳理排查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发放津补贴、公车管理等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进度时限、标准要求等,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形成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示范效应。
与此同时,从巡察、专项纪律检查、公检法和审计、财政等部门的专项工作中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线索每月定期排查、移送、处置、问责和报告机制,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
勐腊县各纪检监察组在对监督部门集中检查、约谈关键岗位人员等方式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勐海县针对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发现的作风建设短板,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堵塞风险漏洞,建章立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截至目前,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件55人、1个单位,党纪政务处分43人、问责12人。(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