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保密行政行为,11月16日下午,乌兰察布东路街道桥华社区党委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呼和浩特市党政机关党员干部保密工作"十严禁"》及《呼和浩特市党政机关党员、干部使用微信"五必须""十不准"》。
《保密法》共有五章四十四条,对立法目的、依据以及违反《保密法》的后果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十严禁"详细规定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交往中十项严禁事项。"五必须""十不准"强调了微信不是法外之地,党员干部与普通公民一样具有权利,但必须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站稳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传播"正能量",对错误言论、歪风邪气敢于亮剑,主动斗争,坚决做到"五必须""十不准"。
社区书记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精神,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
社区干部在经过认真学习后表示,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加强保密意识,严格做好户卡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居民信息的安全保密;在文件使用和传输过程中也要做好保密管理。
通过本次学习,提高了桥华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以及为民服务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