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11月19日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3大类14项,对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
《意见》提出,到2025年,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整车以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能源、信息通信等实现融合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超过千亿,整车产能达到100万辆,质量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意见》明确了10条主要举措。
其中,在攻关核心技术方面,合肥市提出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重点突破整车集成、动力电池、电驱动、智能网联、轻量化以及前瞻性技术。不断提升基础关键技术、先进基础工艺、基础核心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等研发能力,在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智能网联等方面形成技术领先优势。
在培育产业生态方面,明确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支持江淮汽车、蔚来汽车、江淮大众、安凯客车、合肥长安、奇瑞(巢湖)等整车企业加强新能源汽车供应链建设,创新“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提升品牌国际竞争力,培育行业领军企业。
在加强推广应用方面,提出到2025年底前,全市巡游出租车全面实现新能源化,从2021年起,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此外,还将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2025年底前逐步实现规模化运营。
在完善基础设施和优化应用环境方面,《意见》提出,规划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在市区新增或改建不低于总停车位10%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停车位。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点)每天免费停2次,每次不超过5小时;在市区道路临时泊车位停车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减半收费。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加强与长江经济带基金、“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等对接,发挥新能源汽车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推动企业优化重组。搭建股权投资基金与优质企业、项目对接平台。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为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拟上市或挂牌企业的储备、改制、辅导和培训力度,支持企业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等上市,充分利用债权市场融资。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