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法新闻┃购买零配件自制枪支用于狩猎,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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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林增墡到清流法院调研
11月5日,清流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林增墡到到清流法院调研,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治文化长廊、科技审判法庭等地,详细了解该院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法院院长邓长峰参加调研。双方立足各自工作领域,深入沟通交流,就下一步如何更好推动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永安法院召开永安市委巡察二组
巡察永安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
11月16日,永安法院召开永安市委巡察二组巡察永安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永安市委巡察办主任刘金坚、永安市委巡察二组组长雷盛祺、永安市委巡察二组全体成员及该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刘金坚主任在动员会上讲话并对巡察工作、任务目标进行安排部署。该院院长陈颖代表该院党组郑重表态:全院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要全力配合支持,无条件服从巡察组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要积极整改落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将乐法院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宣传活动
11月18日,将乐法院组织青年干警到高唐镇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宣传活动。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介绍了平安综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常识和安全知识,并开展民法典知识答疑解读,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咨询20余次。
沙县法院调处8起涉农合同纠纷
11月13日,沙县法院成功调解8起涉农合同纠纷,被告葛某与原告邱某等8人签订杂交水稻制种合同,约定由邱某等8人为其制种。因资金短缺,葛某以出具欠条的方式承诺将于2020年6月付清邱某等8人种子款37万余元。约定期满,葛某迟迟未支付欠款,邱某等人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法官了解案情后,将该系列案件导入“绿色调解通道”,并立即联系葛某,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葛某承诺于2021年1月30日前付清邱某等人37万余元种子款。
尤溪法院开展“创建
文明城市”入户宣传活动
11月17日,尤溪法院组织20名志愿者,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到沈塔社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入户宣传活动。此次入户活动,志愿者详细讲解调查问卷,向居民宣传创城的重要意义和创城的相关知识,确保创城知识被广泛传播知晓。
梅列法院调解企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11月17日,梅列法院在诉前成功调解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某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并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缓解当事人 “诉累”困境。今年来,梅列法院通过出台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二十条措施”和应对疫情“十条措施”,推行企业“白名单”制度等举措,积极贯彻落实“六保”“六稳”工作,有效减轻了企业经营压力,司法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明溪法院举办道德讲堂活动
11月19日,明溪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活动通过“看一部短片、诵一段经典、唱一首歌曲、讲一个故事、送一份吉祥”五个环节,深入学习诚实守信的优良美德,感染干警好为向善,诚信维护公信,提升社会公信力。
三元法院夜间进社区开展平安“三率”宣传
11月17日晚,三元法院组织干警到富兴堡街道富文社区开展平安“三率”宣传活动。干警针对晚饭时间社区居民普遍在家的特点,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等方式普及平安知识和民法典法条知识,同时针对群众反馈的问题进行答疑释法,提升平安建设实效。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00余份,普法宣传纪念品80余份,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6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建宁法院开展诉讼服务信息平台
质效评估2.0版实操培训
11月16日,建宁法院开展诉讼服务信息平台质效评估2.0版实操培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业务部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培训。立案庭庭长江元晖对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等五大模块的实操应用做了具体培训指导,重点聚焦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四个环节,就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信息平台质效评估2.0版中74项指标逐项分析具体要求、得分标准,明确工作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确保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全面查漏补缺。
泰宁法院开展速录员招聘考核工作
11月18日,泰宁法院组织开展速录员招聘考核工作,共吸引31人报名,经过初步筛选共14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入考核,考核以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从优录取。
大田法院
大田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2019年3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张某通过网络学习得到制作射钉枪的方法后,在三明市区一家五金店购买了一把射钉器、一根钢管和一盒射钉弹,并在其住处内使用切割机及电焊机将射钉器及钢管改制成射钉枪一支,后又购买瞄准器安装在枪管上。张某将改制射钉枪藏放于其卧室靠窗的角落里,偶尔用于狩猎。2020年8月14日22时许,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后,在张某住处查获并扣押射钉弹七发、射钉枪一支。经鉴定,涉案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