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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安落地要落实落细不留死角

2020-07-22新闻11

今年7月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4号预警,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要求,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这是今年下半年教育部发布的第一项学校食安工作要求,也是今年的第六项规定。此次16部门联合发布《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又一次提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不难看出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7月初,日本埼玉县八潮市15所学校发生超3000人大规模食物中毒事件,经调查,被认定为该市“东部供餐中心”提供餐品出现问题。6月底,韩国京畿道安山市一所幼儿园内111人确定食物中毒,有分析指出,肠出血性大肠杆菌可以通过未完全烹熟的牛肉传染。不只国际,6月国内也频发校园食物中毒事件。6月10日,河南虞城多个学校超过100人次的学生都有食物中毒的症状;6月29日,江西都昌某校共18名学生,餐后有腹痛和呕吐表现,事发后就医,经诊断为食物中毒症状。

今年上半年,教育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抓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多次出台相关政策通知,要求各地严抓校园食品安全,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专门发布的校园食安预警,体现出国家对于校园食品安全一贯的重视态度,也从侧面反映出,近期多地接连发生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确为食安监管敲响了警钟,各地各部门都应该举一反三,真正把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放在心上、落到实处。

今年3月26日,教育部等3部门印发通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统筹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5月19日,教育部专门部署加强复学复课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地各校增强防范意识,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供渠道;6月12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防范夏季食品易腐变质风险,妥善贮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6月15日,教育部等四部委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对各地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管、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等提出明确要求;6月2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融入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并提出倡导均衡营养、合理膳食,提倡分餐制和使用公勺公筷,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

疫情期间食安自查,复课后严控采供渠道,夏季严防食源性疾病,每一阶段的政策都紧密结合当前要求;而四部委联合印发的行动方案更多次提到严厉查处,将监管落实落细;最后更将合理膳食、公勺公筷制引入校园。而7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的预警则将以上所有问题再次重申,从国家层面不断推动并严抓校园食安问题。

虽然国家层面的要求不断加深并愈发严格,但校园食安问题却仍屡禁不止,其原因在于校园食品安全是一个综合系统,涉及配送单位及学校,具体又分为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配送以及食堂的日常管理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失职,都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正因如此,这次预警明确要求各地要强化责任、细化管理。

其实,近年来的校园食安要求除去年新增陪餐制外,并无太多新要求,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关键还是要把既有的规定执行好,把该落实的责任落实好。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家长陪餐制度能否真正落实落细,监督排查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能否不留死角,这不仅是学校的职责,更是相关监管部门、卫生系统共同的应尽之责。

(连荷)

#食品安全#食物中毒#新冠肺炎_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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