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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式的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的位置在何处

2020-11-19新闻19

导语:我们常常将帝王看做是一个统治者,也就是享有最高政治特权的人。实际上,帝王不仅享有最高的政治特权,也享有最高的经济特权。帝王还是一个特殊的地主阶级,全国的土地都是属于他的。

政治和经济是一个整体,不能分开谈论。因此在谈论秦汉时期地主阶级的构成时,我们也需要结合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按照马克思的话说,就是土地所有制是构成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

白寿彝在《中国通史》中指出,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一个宝塔式的结构。站在宝塔最高处的是一个特殊的地主阶级----封建帝王,然后在下面的就是人数不多的地主阶级。站在宝塔最底层的则是人数最多的农民阶级。

从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后,帝王就成为了封建社会中等级最高的地主阶级。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之中,他就拥有了国家的主权和土地的所有权。

秦始皇

与此同时,封建社会中的农民阶级则是封建国家的劳动力,他们是劳役及其他封建义务的承担者。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还有一个十分显著的特点,那就是政治权利与经济权利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秦始皇曾发出过感叹,"六合之内,莫非王土"。不仅是秦始皇说过类似的话,还有汉武帝等很多个封建帝王也发出过类似的感叹。从这一句话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封建帝王将全国的土地都看做是自己的私产。

但实际上,在封建社会事实也确实是如此的,全国土地的权力都是从属于皇帝的最高权力。这是专属于皇帝的特权,并且这种特权一直持续了整个封建社会。黄宗羲指出,这正是中国的封建帝王与欧洲封建帝王不一样的地方,在西欧帝王是没有这种特权的(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

黄宗羲

马克思指出,在古代封建社会中,国家的概念和现在的是不一样的。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帝王就能代表国家。因为帝王是全国的最高地主,拥有全国土地的所有权,而这其实是中国封建社会独特的国家形式。而这也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得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封建社会的帝王只是最具代表性的地主阶级,在帝王的统治下,还有各种等级的地主阶级,如军功地主、宗室地主等。这两种地主都是从属于皇权的宗法体系,他们的利益和帝王的利益是一致的。

封建社会中,还有另一类地主阶级,他们的利益则是和皇权相对立的,这就是豪强地主。除了豪强地主之外,还有一类被皇权压抑着的地主阶级,就是封建社会里的富人。

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时,有一条规定是这么说的: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按照商鞅的规定,军功地主便是除了帝王之外,位于封建地主阶级的最顶层的阶级。在军功地主阶级内部,又有不同的等级。

在秦朝的制度中,爵位一共有二十个等级,地位从上到下依次是:公士、上造、簪裊、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这个制度也被汉朝沿袭了下来。

秦始皇

据《商君书》记载: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最底层的爵位,有土地一顷,房宅九亩,爵位高一级土地和房宅的面积就翻一倍。根据这个记载我们可以推断出上面二十个爵位等级所拥有的土地面积。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并不是规定死了的。在执行实施的过程中,是可以根据帝王的想法,而进行改变的。

秦始皇虽然废除了分封制,但是并不是说皇室子弟的权利就被全部废除了。事实上,宗室成员在分封制被废除之后,仍旧享有"衣食租税"的权利。帝王仍旧会分给他们土地,只是如果没有军功,他们就没有军籍。

在地主阶级的等级结构中,地位在军功地主之下的便是宗室地主。而那些即没有军功,也不是宗室成员的富人,便是地主阶级的最底层。他们虽然地位比较低下,但是人数众多,也是一股比较重要的社会力量。

在秦朝时期,社会中也是有豪族存在的,而豪族就是指的秦统一六国之后,那些起兵反秦的家族。

汉朝帝王

汉初,有军功的人数相当多,虽然说汉高祖对军功地主阶级十分地重视,但是却无法安置军功地主。到了西汉后期,地主阶级的等级构成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汉书·地理志》对此进行了一定的概述。

《汉书·地理志》指出:其世家则好礼文,富人则商贾为利,豪杰则游侠通奸。书中提到的世家、豪杰、高资是地主阶级中,对社会影响最大的三个等级。虽然说《汉书》主要描述的是关中地区的情况,但是也可以管中窥豹了。

封建社会中的土地所有制,是地主阶级等级制度的经济基础,而地主阶级等级制度又为它的经济基础服务,起到维护和巩固的作用。按照马克思的话说,就是土地所有制是经济基础,而地主阶级等级制度则是上层建筑。

马克思

在土地所有制的规定中,作为全国等级最高的地主阶级,他拥有最高的所有权。很多封建帝王还将自己称为"天子",他们还光明正大地指出,他们的权利是上天授予他们的。

并且帝王还有权利,将全国的土地看作是自己的私产,将他传给下一代。这种行为在帝王看来,是一种大孝的行为。如《礼记·中庸》中指出:舜其大孝也与! 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

不止这一个地方,《礼记·中庸》中记载的很多内容都证明了在古代人看来,天下都帝王的私产。汉代的很多帝王中,还将自己称之为孝X帝,这证明了在他们看来,将国家传承下去便是尽孝。虽然我们一直将"家天下"看做是政治制度,但实际上也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制度。

汉朝帝王

封建社会中的一些阶级在享受经济特权的同时,还享有一定的政治特权。不仅是封建社会中的帝王如此,很多的世家地主也是如此。但是世家地主享有的权利是有限的,不同的等级享受的权利也是有所差别的。

这些权利中最基本的一项便是土地所有权,除此之外还享有爵位、赋税等特权。世家地主从帝王手中接过的这些权利,虽然说是归他们所有,但是却不能将这些权利转让给别人。同时,除了帝王赐予的土地之外,世家地主还不能以任何手段取得其他的土地。

这些事情表明,世家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是受到了一定限制的。在土地所有权的质量和数量上,都是不能和军功地主阶级相比的。

商鞅

商鞅变法后,将秦国的尊卑、爵位等级划分得十分清晰,主要是按照军功的差距排列的。不同等级的地主依规定享有不同数量的田宅、臣妾。并且田宅随着主人的等级而被人格化了。这表明了土地的私有在等级上有所限制。

对于封建社会中的地主阶级而已,比土地更重要的是劳动力,也就是封建社会中的农民。而这个表现在封建社会中,也被称之为封户,封户也是地主阶级占有财产的重要标志。

与皇权利益对立的豪强地主中,也有一部分曾经享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但是在古代封建社会,很多豪强地主和高资地主,他们虽然占有大量的土地,可是却没有取得这些土地的合法所有权。

荀悦

东汉末年,这种情况前所未有的严重。正如荀悦所说,豪强地主占有的土地面积甚至超过了宗室地主,成为了一个十分危险的隐患。荀悦的这段话,也指出了封建社会中,合法的土地所有权与非法的土地占有之间的矛盾。

在封建社会,还是有少数的豪强地主享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但是几乎所有的高资地主都没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所以我们一般认为,豪强地主的等级要比高资地主更高。

结语:马克思曾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联系是十分紧密不可分割的。我们使用这个理论来研究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状况,也是合理的。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地主等级制度便是上层建筑,而土地所有制便是经济基础。

在秦汉时期,地主阶级的划分主要是通过军功的多少来划分的。但是宗室成员和帝王却是个例外,宗室成员哪怕没有军功也享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而帝王作为封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享有全国土地的所有权。

参考书籍:白寿彝《中国通史》

#君王皇帝#秦始皇#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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