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些人
在深夜里驾驶摩托车
飙车“炸街”
严重扰民!!!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消除安全隐患
还辖区群众清净
仙女湖公安分局对飙车“炸街”行为
进行重点整治
近期,有群众反映称龙盘隧道路段有青年夜间驾驶摩托车飙车“炸街”。该行为不仅严重扰民,而且给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仙女湖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警力开展重点整治工作。
某日深夜,仙女湖公安分局仰天岗派出所民警在龙盘隧道路段开展夜间巡逻防控工作时,发现多辆摩托车在该路段竞速飙车,轰鸣的马达声、高分贝的鸣笛声,上演着现实版的“速度与激情”。
发现违法行为后,民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摩托车拦停至路边,经现场核查,四辆摩托车均涉嫌非法改装,且四名驾驶员均为无证驾驶,现场处置后民警将涉事车辆和人员移交给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普法链接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驾驶,情节恶劣的,按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造成伤亡等危害后果的可以按《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处罚2000元记12分,应当拘留15日以下。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处罚2000元,记12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处罚300元,可以拘留15日以下。
4、《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警方提示
广大车主驾驶车辆时,切莫置自身和他人安全于不顾,公安机关将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如发现飙车等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来源:仙女湖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