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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前旗大队加大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力度净化交通环境

2020-11-19新闻15

当下,在道路交通中,三、四轮车超速、超载、逆行、闯红灯现象频繁,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为全面加强专项治理,乌前旗大队总结梳理交通治理调研情况,制定三、四轮车针对性治理措施,努力净化辖区交通环境。

一、加强源头管控。大队首先从源头抓起,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源头监管和执法合力,做好勤联勤查,在各时段、阶段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提前介入管理,严格准入制度,防止安全性能不良的三轮车、燃油助力车进入市场。二是协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严格控制生产企业、销售渠道,加强对生产与销售市场的监管,确保市场上无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三是对逃避注册登记的协同路面执勤交巡警积极查纠,堵住漏洞,从源头上保障车辆质量。

二、建全管理机制。在遵循国家法律框架的前提下,大队结合实际实情按提出三轮车、燃油助力车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建议,通过逐级提请争取上级政府部门支持,从根本上避免因没有执法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无牌无证三、四轮摩托车乱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工作被动局面,从法制轨道上筑牢从严管控基石,保障交通执法部门有法规可依,推动执法工作顺畅进行。

三、严格违法处罚。通常情况下,治理机动三轮车、燃油助力车一般采取警告教育、罚款、暂扣车辆、行政拘留等措施,很难有效遏制机动三轮车上路违法营运。由于国家现有物权法规定不能没收具有正规发票的无牌机动三轮车,每次被暂扣的无牌机动三轮车没有多久又被放出来,这些车接着继续违法营运,造成恶性循环;有的车主同时拥有多辆无牌机动三轮车循环使用,根本不怕车辆被扣,针对这种情况,大队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设立重罚条款,保持长期从严打击非法营运力度,达到”严管、严处”、“怕违、不敢违”治理目标。

四、加强宣传教育。交通安全宣传的作用,并不仅仅局限于提高安全意识,大队在保持对违法行为曝光度、社会震慑力和舆论方面“三合一”同步,充分发挥日常交通安全宣传“七进”作用,坚持宣传,保持常态,深入机关、社区、工厂、家庭、学校、驾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启动媒体宣传机制,加大对三、四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使之交通违法行为置于社会舆论和监督之下。同时,把静态宣传与流动动态宣传相结合,利用现有标志牌或横幅、LED、警车流动等宣传手段深入渗透,形成宣传工作深入社会各个层面、安全警示意识无处不在的良好宣传格局。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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