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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救娃视频发上网,却被孩子家长指责侵权?律师这样说…

2020-11-19新闻16

原标题:好心救娃视频发上网,却被孩子家长指责侵权?律师这样说…

近日,在安徽马鞍山,一名男童独自留在车内,被车窗玻璃卡住脖子。正巧,凌先生和工友们在附近,就赶紧报警,最终男孩被救出来了。

按理说,好心人帮了忙,孩子家长应该感谢才是,但凌先生却被孩子妈妈指责了。原来,凌先生把救援过程拍摄下来发到了网上,家长认为这个视频侵犯到了隐私权。

儿童面部、车牌号暴露

被救儿童母亲称侵犯隐私权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拍摄者对着男孩面部,近距离拍摄他大哭的场景,随后镜头转至车尾,暴露了车牌号。

凌先生说,被救男孩的母亲表示,这个视频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如若不删除将起诉他。

凌先生觉得有些委屈:“我说这个视频发出来,是为了警戒一些家长,不要把小孩丢在车上。后来这位母亲威胁我,说要起诉我,态度很强硬,挺让人寒心的。”

律师:未侵犯隐私权

但做法确有不妥

那么,凌先生到底有没有侵犯到对方的隐私权呢?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现行民法规定,侵权行为的构成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包括:主观有过错,实施了侵权的行为,有损害结果发生,并且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

以此评判标准来看,凌先生的行为,没有侵犯隐私权。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解释:“记录下当时救人的过程,按照凌先生的说法是为提醒广大家长注意孩子的安全,应当说他没有故意侵犯别人信息的主观想法。要看拍摄者的上传行为,有没有给孩子及其家长造成如社会评价度降低的后果。有没有证据证明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拍摄者的拍摄行为、上传行为造成的。”

2021年1月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也明确:“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包括:电话、短信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等。

律师认为,对照这个规定来看,凌先生的行为,也没有侵犯到对方的隐私权。不过,律师同时也表示,凌先生也有做的不妥的地方,首先视频暴露了车牌号,这属于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征得权利人的同意,未同意有可能涉嫌侵权行为。此外,暴露未成年人的做法也不妥,车牌和未成年人面孔都应该模糊处理。

“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别强调要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心理健康,未成年人心理和身体都有一个发育的过程,可能孩子做了错事,你公布于众,孩子受到别人的指责,这对孩子的心理发育可能会造成影响。”陈凯提醒:“第二,车牌号也好,身份证号码也好,个人信息万一公布于众,被别有用心的人使用,也会对信息所属人产生伤害。”

据此,律师认为,男童母亲有权力要求凌先生删除视频,凌先生应该配合处理。

来源:江苏新闻、中国妇女报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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