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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16条”激发昌平稳保就业内生动力

2020-11-19新闻25

日前,记者从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昌平区出台《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昌16条”),通过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和完善就业政策体系,激发政策稳就业保就业整体效能,促进本区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据了解,“昌16条”共分扶持市场主体吸纳就业、鼓励创新创业扩大就业、优化技能培训提升就业、保障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和强化平台建设服务就业5类16条,条条围绕稳就业保就业。

“这16条举措是在整合更新2010年以来发布的4个就业指导性政策文件的同时,按照‘促就业举措要应出尽出,拓岗位办法要能用尽用’的要求,结合昌平区实际情况出台的。”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昌16条”提到,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城乡劳动力;发挥人力资源机构作用,解决劳动力和用人单位信息不匹配的问题,促进劳动力实现在单位就业;鼓励本区劳动力创业带动就业和通过非全日制灵活就业的方式就业;最后,对不能通过市场化就业途径就业的本区劳动力,根据昌平区公益性岗位情况,实行托底安置就业。

“在发挥市场主体方面,我们是按照‘一扩、一降、一提、两新’的思路整合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单位招用就业和个人灵活就业,也就是就是扩大补贴范围,降低申报门槛,提高补贴标准,出台两个全新的政策。”该负责人说:“比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范围由原先的本区城乡劳动力创业扩大到昌平户籍创业,原先招用3名本区城乡劳动力可以拿到2万元补贴,现在招用1名本区城乡劳动力就可以拿到1万,最多5万,如果是昌平户籍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招用1名本区城乡劳动力,可以拿到2万元,最多10万元。”

另据了解,“昌16条”中有两个全新政策,一个是引导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作用,介绍本区城乡劳动力到单位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另一个是加大个人灵活就业支持力度,对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的昌平区非农业户籍劳动力,从事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各种非全日制灵活就业,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昌平区区级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文/北青社区报记者 李睿阳

通讯员 孙丽萍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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