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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的守护者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郭岩

2020-11-18新闻37

原标题:阳光的守护者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郭岩

(通讯员 储涛)今天,我们就一起走进“小岩姐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看看她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故事

一战成名

出生于1992年的郭岩,被一身蓝色制服装扮得比较成熟,但马尾辫、空气刘海、满脸自信,无不透露出“90后”的她那股青春逼人、朝气蓬勃的气息。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的她,2014年到孟津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2017年工作调整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未检工作是她当了母亲后要面临的“新世界”。没想到,刚到新岗位,就要参加一次全市范围内的未检竞赛。笔试、面试差强人意,不料讲课环节取得高分,最后她取得了不错的名次。

这一次“小试牛刀”可谓让郭岩在单位“一战成名”,这也大大增强了她的信心。

发现了自己的讲课特长后,尽管她曾经“最不想当老师”,但为了“送法下乡”,她积极主动与多单位合作到偏远山村讲法治课。不仅要讲课,还要把枯燥的法律用孩子们喜欢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出来,以便拉进与孩子们的距离,更是对孩子们负责。为此,她非常重视每一堂法治课,要花很多时间提前备课,平时还要学习儿童心理学、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的书籍。

她说:“因为我要比普通老师更专业,要从法律的角度去对待一些特殊的孩子;我还要比普通老师更有爱心,因为看到那些特殊的孩子,会更加痛心。”

把简单的工作复杂做

近来,她正在处理一起未成年人受伤害的案件,为了更好地帮助受害孩子,她利用下班时间去跟受害孩子聊天、玩耍,得知这个孩子喜欢乐高玩具,她想方设法满足孩子心愿。她说,在这些孩子面前,她就是一个有亲和力的小姐姐。

“做未检工作,就是在把简单的工作复杂做,但也是在做好事。”郭岩说,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定罪是最简单的办法,但是他们总要想尽办法保护未成年人,主动自觉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这要求他们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循“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对于因一念之差触犯刑律的未成年人,能不捕的尽量不捕,能不诉的尽量不诉。

2018年,郭岩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两名作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系在校成绩优异的学生,平常表现也不错。面对他们的犯罪行为,郭岩既痛心又忧心。为了保障他们的学业和成长,郭岩毅然决定对他们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而她深知,这背后她要做的工作将成倍增加。2019年8月,这两个孩子在郭岩和同事们的“保密”监督下,分别考入大学,其中一个还考入了国家重点大学。

“中学生是普法的重点人群。”郭岩说,为了更好地为中学生普法,她在孟津县第一县职中学兼职法治副校长,每周定时去该校讲课,深入每一个班,每次上课都能收到一大摞孩子们递来的“悄悄话”纸条,不管其中的问题是否与法律有关,郭岩都会一一回复。

因此,郭岩成了名副其实的“知心小姐姐”。曾有中学生深夜给她发信息求助,其外地的同学要跳楼该怎么办?郭岩为其出谋划策,一直陪伴到事情得到解决。

阳光的守护者

2018年年初,孟津县人民检察院以郭岩的名字、形象为基础成立“小岩姐姐”工作室,倾力打造孟津未检品牌形象。同时,“小岩姐姐FM”法治微播报正式开播,该栏目直接面对全县163所中小学校开展普法,每一期邀请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做客直播间学习法律知识,并通过广播站、网络电台等新媒体手段发出“小岩姐姐”的法治信号。

截至目前,郭岩与同事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0余次,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孟津县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连续4年为零,其中有10个孩子学艺立身,3个孩子考入重点大学。郭岩也获得了诸多荣誉称号,如:2018年“洛阳市巾帼建功标兵”、2019年“河南省青年卫士”、2019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

“我们是阳光的守护者,以正义之名守护未成年人……”郭岩说,她最大的期待就是,受理的未成年人案件越来越少。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

是中华民族的希望

为了使孩子永远远离犯罪

为了让孩子们不再受到伤害

千千万万的未检人

以爱为出发点

秉承责任与担当

用法律的武器

守护着祖国的明天!

【责任编辑 赵萌阳】

#未成年人#郭岩#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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