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知悔改!昌吉州一男子3次醉驾+2次无证被查!
2014年04月23日、2019年4月8日、 2020年11月12日,3次醉驾2次无证驾驶的 严某先后被昌吉交警查获。即使已把“银手镯”拿到手软,他还是毅然决然的要挑战法律的底线,这次的他也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明知故犯,屡教不改,视法律为儿戏!
2020年11月12日,阜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阜康市烟草公司门口发生一起两车刮擦的交通事故。事故民警在处理该交通事故时发现新B***8小型客车驾驶员严某涉嫌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随后民警将驾驶员严某送至医院抽取血样,经检测其血样酒精含量结果为171mg/100ml。
然后,民警经过进一步的调查
你猜怎么着
原来他是个无证醉驾的惯犯
而且这违法频率还都是一年一次
#驾驶员严某的醉驾“历史”
1、2014年04月23日于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查获,其血样酒精含量结果为 117mg/100ml。
2、2019年4月8日于阜康市准噶尔路文博路路口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再次被查获,其血样酒精含量结果为 207mg/100ml。
对于他这种视违法为儿戏的恶劣行为
小编想说
违法没有侥幸,犯法必受严惩
希望他自此能真正吸取教训
彻底告别酒驾、醉驾
醉驾案例曝光
1
2020年11月12日09时许,帕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一辆新A****5的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国道G335线2942公里处时,被执勤民警查处。打开车门后发现帕某神色慌张,民警对帕某进行询问时,帕某言语吞吐,身上散发一股浓烈的酒味。后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 243mg/100ml。
2
11月12日12日01时许,阿某酒后驾驶一辆新B****0的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X192木乌雀线5公里2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06mg/100ml。
3
2020年11月13日17时30分,一辆车号为新B****1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木垒县雀仁乡派出所门口时,被执勤民警拦截。民警靠近该车时,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立即对驾驶人巴某下车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29mg/100ml。
经了解,以上的“酒司机”们
大多因为离家距离不远
便抱着侥幸心理酒驾上路
谁知,半路就被交警“逮”个正着
昌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终将害人害己。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摒弃各种交通陋习,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稿件来源:昌吉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阜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