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人来说
车,不只是一个代步工具
而是另外一个“家”
能暂时安放人的心灵
但如果这个“家”不保护好
就有可能会遭到不速之客
比如专砸车窗盗窃的小毛贼
月黑风高夜 “砸男”见
11月3日11时许
七星刑侦二大队接到杨女士报案称
在七星区棠棣之华东门右侧
发现自己的小车车窗被砸
车内手表、现金、茶叶等财物被盗
损失约7万元
据报案人陈述:其于11月2日12时看了车子一切正常,次日11时就发现车窗被砸了。被盗物品有一块价值约6万元的名牌手表以及现金800元,一盒古树春茶茶叶。接警后,七星刑侦二大队与七星合成作战行动中心同步上案,迅速对案件展开侦查,通过现场勘验,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嫌疑人于11月3日0时12分,进入现场实施盗窃。
确定案发时间后,七星合成作战行动中心对嫌疑人视频追踪过程中,发现嫌疑人作案得手后于11月3日0时42分在某小区附近消失,并截获到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11月11日10时30分许,七星合成作战行动中心在灵川县一出租房内抓获砸车窗盗窃车内万元财物案嫌疑人。
嫌疑人到案后,申伟副大队长组织民警展开昼夜审讯,据嫌疑人康某某供述:其于11月2日晚上骑电动车在七星区各路段寻找可以下手的目标,看见大路周边都是监控,无从下手;11月3日凌晨0时许,发现偏僻路段停放的一台车内存放了财物,其用工具起子别入玻璃的边角,把玻璃撬碎,随后盗窃了车内物品。康某某对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1月13日,嫌疑人康某某因涉嫌盗窃被七星公安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希望大家注意安全防范
案件特点:
1.发案时间:多为夜晚,有时也发生在午休时间。
2.发案地点:无正规物业的居民小区,没有路灯的胡同及行人较少的马路临时停车点。
3.发案特点:被砸车辆车厢内放置有财物。比如:随身挎包、笔记本电脑、手机、黑色购物袋等。
4.作案手段:通常比较野蛮。犯罪分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多用硬物砸碎副驾驶玻璃,或用铁丝、螺丝刀等撬拉门锁,随后拎走车内包或其它财物。不仅使您的财物受到损失,您的爱车也会面目全非,伤痕累累。
防范措施:
1.我们在离开车子时,要将车内贵重物品妥善收藏或者随身携带,请勿将贵重物品裸露在车内,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
2.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停车时,都不要在车内留有现金、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贵重财物;
3.整条香烟、手提包等物如果不想带下车,下车时一定要用车上的坐垫遮盖一下,或者放在后备箱(也不安全,但比放在车内可视环境下相对安全),以免引起窃贼的“误会”;
4.停车时,要尽量避免将车停在人迹稀少或灯光昏暗的地方,同时最好把车头朝向马路方向。如果能这样停车,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时很容易引起过路人的注意;
5.车主一定要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的习惯,并在关好车门后拉一下车把,确定门已上锁。别小看这一动作,它是确保财产安全的首要条件;
6.车子停放地点选择也很重要,车主外出办事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切忌乱停乱放。如果是小区内,尽量将车辆停放在人流相对较多的路段,避免停在偏僻的地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停在小区摄像头装置覆盖区域。
总之,防止汽车内物品被抢或被盗窃案件的发生,司机和车主自身的防范意识至关重要。只有始终绷紧安全防范的弦,才能使犯罪分子无计可施,无机可乘。
警方呼吁各位司机朋友
你们的贵重物品尽量不要放在车上
这样很不安全
容易成为砸车盗窃的作案目标
如发生车内财物被盗
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加强防范措施
加大打击力度
勘验现场后联系分局合成作战行动中心调取相关监控录像。
通过现场走访,在中心现场有民用监控覆盖。监控显示嫌疑人于2020年11月03日00时12分许,进入现场实施盗窃。
刑侦二队破获一起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案
据报案人陈述:11月2日12点杨女士出门看了车子一切正常,次日11点就发现车窗被砸了。被盗物品有一块价值约6万元人民币的名牌手表以及现金800元,一盒古树春茶茶叶。值班民警申伟、秦秋生接到报案后,迅速对案件展开侦查,勘验现场后联系分局合成作战行动中心调取相关监控录像。2020年11月11日10:30分许,在市局大力支持下,七星分局合成作战行动中心在灵川县定江路一出租房内抓获砸车窗盗窃车内万元财物案嫌疑人康某某并移交刑侦二队处理。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康某某先是骑乘电动车在七星区其他路段寻找可以下手的目标,但大路周边都是监控,偏僻路段只有这一台车里存放了财物,便成为了首要目标。康某某用工具起子别入玻璃的边角,轻松把玻璃撬碎,随后盗窃了车内物品。康某某对盗窃车内现金和茶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拒不承认盗窃了名牌手表,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2020年11月11日10时30分许,七星合成作战行动中心在灵川县一出租房内抓获砸车窗盗窃车内万元财物案嫌疑人康某,移交刑侦二队处理。
来源/ 平安桂林七星
桂林编辑中心 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