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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

2020-11-18新闻13

原标题: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

11月17日上午,县住管局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起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自行清理、规范处置随意倾倒的垃圾。

县住管局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晟泰花园后方空地有人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经执法人员现场进行询问、取证、调查,确认当事人黄某未经批准擅自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晟泰花园后方空地的违法行为。

县住管局城监大队机动中队负责人 唐喆:

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后期会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执法人员随即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责令当事人前往中队接受调查、处理。通过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黄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当事人 黄某:

我已经意识到了我触犯了法律法规,我会积极地配合调查整改,也积极地把倾倒的建筑垃圾清走。

据了解,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随着我县城市发展脚步的不断加快,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也在日益增多,执法队员提醒广大市民要正确处理建筑垃圾。

县住管局城监大队机动中队负责人 唐喆:

如果市民自己家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我们建议其联系相应有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理公司进行处理,运到相应的建筑填埋场。

下一步,我县将以对偷倒建筑垃圾行为“零容忍”的工作态度,采取源头把控、日常定点巡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在严厉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在此呼吁有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个人要自觉遵纪守法,维护好我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共建仁爱仁化文明城。

图文:县融媒体中心 李琳 邱其聪

校对:邓金梅 编辑:刘亭芳

责编: 蔡权聪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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