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告知朋友自己有证,可以帮忙开车,面对民警的询问,提供其弟弟的驾驶证信息企图蒙混过关,在证据面前,谎言最终被识破,葛某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11月15日11时许,高速交警四支队四大队民警在风陵渡收费站出口对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距离民警不远处靠边停下,副驾驶下车后,驾驶员在车内顺势坐到了副驾驶座位上,副驾驶从车后绕了一圈,装模作样地坐到了驾驶员座位,他们的行为被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和收费站内广场的监控拍了下来,民警将两人带至岗亭进行询问,葛某心虚,承认了车是自己开的,因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看到民警在收费站查车,就和朋友换了个座位。当民警让葛某提供身份信息时,葛某看着手机念了一个身份证号,民警在警综后台查询到照片并不是葛某本人,于是将其手机拿过来看了一下,发现葛某所念的身份证号是其弟弟的,在证据面前,葛某承认了自己没有驾驶证,今天和朋友出来办事,一开始是朋友开的车,到达永济服务区时,朋友累了,他告诉朋友自己有驾驶证,但平时不常开车,今天正好可以练练手,到达风陵渡收费站时,看到民警在查车,因为心虚,便装模做样地和朋友换了过来,没想到整个过程已经被民警拍摄下来了。
民警对葛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葛某也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表示自己一定深刻吸取教训,以后绝不违法驾驶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葛某将面临20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者遇到突发情况,往往手足无措,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另外有驾驶能力不等于有驾驶资格,无证上路不受法律保护,且难以得到保险救助,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未取得驾驶证前,千万不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