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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曝光】非法改装货车 及时清除隐患

2020-11-18新闻16

2020年11月7日,高速五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三岔收费站进行定点执勤执法,对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10时11分许,一辆蓝色轻型货车驶入收费站内广场,然而该车驾驶人对民警靠边停车的手势没有理会,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于是要求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及行驶证。

民警在对相关证件进行核实后,发现该车车厢左右两侧及车厢后方的栏板上均加装护栏,而在车辆行驶证的车辆照片上却未体现,于是民警要求其打开车厢后方栏板,发现加装的护栏虽能拆卸,但护栏基座却与车厢内侧车体焊接。

该违法行为属于改变机动车外观及已登记的技术参数。最后,民警对该车驾驶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改变机动车外观及已登记的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驾驶员对改装部分恢复原状。

高速交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车辆的外形或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不可擅自改变,货车加装高栏板属于擅自改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处!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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