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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碧桂园小区物业每月要收60元公共停车位费用 住建局:物业无权擅自收费

2020-11-18新闻14

原标题:铅山县碧桂园小区物业每月要收60元公共停车位费用 住建局:物业无权擅自收费

这几年,关于小区停车位收费引发的争议屡见不鲜,业主说停车位属于小区公共设施,不能收费,而物业却认为停车位需要人力管理,应该收费。最近,铅山县碧桂园小区的业主余先生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他想弄明白的是,这小区的公共停车位,物业究竟可不可以收费呢?

余先生是铅山县碧桂园小区的业主,他告诉记者,今年8月份,小区物业在门口张贴了告示牌,要求业主们每月缴纳60元的公共停车位费用,如果业主一次性交满了一年的停车费,则收取50元每月,这让余先生对物业的做法非常不满。

在余先生看来,地上公共停车位的产权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没有权利要求业主缴纳这笔费用。对此,小区其他业主也发表了同样的看法。

带着业主们反映的问题,记者先来到了铅山县碧桂园小区物业公司,物业管家胡雪焦表示,收取公共停车位的费用,目的是为了更换车辆识别设备。

然而,对于胡雪焦的这一说法,业主们并不认同。在业主看来,即使要更换小区设备,物业也不应该强制收取地上公共停车位的费用。

随后,记者来到了铅山县住建局,物业管理股股长叶跃胜表示,根据《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此,小区物业是没有权利私自收取公共停车位费用的,即使要收取,也要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如果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收取这笔费用,由业主委员会先代收,再上交到住建部门进行报批。

叶跃胜表示,目前铅山县碧桂园小区正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待人员选举出来后,他们将配合物业及小区居民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共同来商量是否要收取地上公共停车位的费用问题。

来源:上饶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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