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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礼“十三五”·法治建设让健康更有保障

2020-11-17新闻17

健康中国是座大厦,为了让大厦的根基更稳固、“装修”更暖人心、“水电气”等运转更通畅,既需要精细、科学的设计,也需要耐心、细致的维护,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在其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系统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为深化医改、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保护公民健康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筑根基——

卫生大法通过实施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19年12月28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这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此前,该法已先后经过2017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目前已制定10余部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但是缺少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草案研究修改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保基本”,落实“强基层”,坚持“促健康”,积极“促改革”,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健全具体制度,每次审议都有完善提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前完成立法工作,在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医药储备、资金保障等方面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为科学依法开展防控工作提供了指引。

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律总结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方面的战略部署作出了顶层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这部法律对于推动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在卫生与健康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立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共推动制定、修订《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疫苗管理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社会关注度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11部、行政法规20部,制定、修订、废止部门规章58部,发挥了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护发展——

规范标准密集出台

在“大工程”完成的同时,与健康中国密切相关的“暖装修”也在日夜赶工。

“十三五”期间,我国制定了一批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标准。比如,2016年发布了《健康档案共享文档规范》《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等重要信息标准,为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打下坚实基础;2017年发布了《老年人膳食指导》《老年人营养不良风险评估》等标准,满足了老年人健康需求;2018年发布了《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系列标准,为人群提供营养素摄入指导;2019年发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等系列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规范了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要求;2020年发布了《洪涝灾区消毒技术规范》,指导洪涝灾区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系列科学的规范和标准为健康生活提供了保障,也点亮了更美好的未来。为落实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有关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国启动了一系列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如组织制定《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技术服务指南》,发布了《传染病疫情居家隔离期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南》《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等行业标准。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多部门启动《室内空气质量》国家标准修订工作;为保障用水安全,已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系列检测方法标准修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紧急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等6项防控标准,以及《手消毒剂通用要求》等32项消毒标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促改革——

“放管服”力度加大

“十三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卫生健康系统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总体要求,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推动职能转变。由此出现——

简政放权:不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并调整相关事项,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强化涉及健康安全事项的许可,坚守人民健康安全底线。

进一扇门、查多项事: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国家层面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和督察机制,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在兼顾各专业需求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

强化放管结合:着力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下功夫,全面提升电子化监管水平,强化信用管理,注重发挥行业组织、第三方的作用,确保下放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坚持优化服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在卫生健康政务和业务服务中的获得感。”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强调,卫生健康系统探索以规范化、信息化为目标,以减证便民、跨省通办为抓手,将优化服务由行政审批服务逐步向办事服务和卫生健康服务延伸,不断提高群众办事服务满意度。

链接

“三字经”念出健康未来

增:2016年至2020年8月底,我国共发布卫生健康标准583项,包括《肺结核诊断》等22项传染病诊断标准,《碘缺乏地区和适碘地区的划定》等9项地方病标准,《职业性哮喘诊断》等172项职业健康标准,《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农贸市场》等16项卫生有害生物防制标准,以及《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等16项环境健康标准。

减:“十三五”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取消下放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共取消或部分取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等10项。全面清理卫生健康领域8000余件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设立的证明事项。

查:2019年以来,国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提高到12%,共对38.6万家单位进行检查,查处案件22013件。对全国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38.38万户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6.7万余件。

文:健康报首席记者 叶龙杰

编辑:杨真宇

审核:曹政

#新冠肺炎_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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