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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不是“秀场”!4女子居然穿着旗袍走在机动车道上

2020-11-17新闻13

图说:四名女子身着旗袍走在机动车道上 朱女士供图

穿着华服、拍摄写真,本来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可是,如果选错了拍摄场景,就可能会对人对己都造成麻烦。近日,市民朱女士向新民晚报记者反映,昨天下午,她在驾车时,目击了4名中年女子穿着旗袍,走在机动车道上拍照。而由于过于投入,一开始,这些中年女子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后的车辆。见到这样的场景,让朱女士觉得十分不妥。

穿旗袍在机动车道上“走秀”

“她们就这样直接站在马路上拍照,实在是太危险了啊!”朱女士告诉记者,11月16日下午约1时许,她开车经过兴国路。在开到兴国路靠近泰安路路口时,朱女士不得不放慢了车速。原来,4位身穿旗袍的中年女子正站在机动车道上,慢慢悠悠地往前走。在她们身前,有位“摄影师”正帮忙取景、拍照。由于路口正好遇上了红灯,朱女士没有鸣笛或者交替打闪光灯示意,只是踩着刹车,静静地等着。

“让我没想到的是,快到路口时,她们又折返了回来。大概是看到我正在等她们,还冲我打了个招呼,示意‘不好意思’。”朱女士回忆道。

不过,朱女士不无担忧地表示,她开的是新能源车,车辆本身的声音就比较小,不太惹人注意。平时,她的驾驶习惯也比较好,基本能够维持在正常、安全的车速范围。“如果遇到一些习惯开快车的车主,怎么办?如果视线受阻,没有注意到车道上有人,又怎么办?我真是替她们捏一把汗。”朱女士直言,兴国路周边绿树成荫、静谧宜人,确实挺美。“但是,为了追求‘小资’、追求美,也不能把安全完全抛诸脑后呀!”

机动车道禁止行人步行

记者查阅法律条款后发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不论出于何种目的,行人都不能走上机动车道的。”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秦裕斌律师表示,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行人行走不得行走非机动车道,如果出车祸,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划分。

马路不是“T台”

近几年来,随着网络社交的不断兴起,催生了不少“网红打卡点”。不过,由于不少市民过于热情,在去这些网红打卡点“拔草”时,往往只注意“取景”,而忽略了安全。本报就曾报道过,不少市民和游客为了与“网红”武康大厦合影,不惜站在马路中央。而在他们身后,就是车来攘往,十分危险。

为此,有市民呼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安全总是应该被放在第一位的。“不能够为了拍照,就完全不管不顾、肆意妄为了。毕竟,这样对人对己,都极不负责。”朱女士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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