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义市一名驾驶人“二次酒驾”被汇川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在现场驾驶人竟以家人之名向民警求饶,可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任性买单,接受法律的惩罚。
2020年11月07日21时53分,杨某持B1B2型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汇川区长沙东路时被大队民警查获,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4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查询,杨某曾于2017年05月16日就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过,现杨某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杨某承认自己是为了送朋友回家,才抱着侥幸心理酒驾的,希望民警看在自己为了妻儿,还在从事大货车驾驶来养家糊口的份上,能够饶过自己。
可是任何的理由,都不能成为逃避法律处罚的借口,民警对杨某“二次酒驾”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11月12日,杨某被送往遵义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