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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一男子购买光饼,竟诈骗摊主一万多元……

2020-11-17新闻35

现如今,移动支付愈发普及,相关骗局屡见不鲜。近期,福安市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以支付宝花呗返利为由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

据了解,2020年8月,郑某某到一小摊贩处购买光饼,扫码付款前,郑某某询问摊主是否有红包码,让他扫个红包再付款。摊主陈阿姨的年过五旬,对此知之甚少,同意将手机交给熟客郑某某让其操作。过程中,郑某某意外发现陈阿姨支付宝花呗额度为人民币6800元,遂产生了据为己有的想法。随后,郑某某以“可以在支付宝上种树、养鸡等取得优惠券、花呗支出1元返还8元优惠券”等为由,用陈阿姨的手机扫描自己的收款二维码,输入人民币1元给陈阿姨确认,再乘陈阿姨不备将金额改为人民币6800元,陈阿姨误以为是人民币1元而输入支付密码,导致该款当场支付给了郑某某。

得逞后,郑某某发现陈阿姨的花呗又多出人民币4000元的额度,故技重施,谎称第一次操作失败,陈阿姨信以为真并再次输入支付密码。至此,郑某某盗走了被害人陈阿姨支付宝的花呗款共计人民币10800元。

若干天后,陈阿姨收到还款短信才惊觉上当受骗遂报警。2020年11月5日,福安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郑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移动支付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交易风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提高警惕,不要将自己的手机转借他人使用,扫码支付、转账付款、输入密码前务必仔细确认,以防止财产损失。

转载自:新宁德

#诈骗#陈阿姨#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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