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云南交警高支队在开展酒驾醉驾周末夜查逢五专项整治行动中,接群众举报在盘晋大队辖区普吉4号收费站发生一起追尾事故,而后车驾驶人竟然还涉嫌酒驾,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1时21分许,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车辆已经移动至收费站一旁,双方当事人均在现场,经举报人确认,现场一名男子为追尾事故中后车的驾驶人,民警早早就闻到了当事人散出浓烈的酒气,在进行事故调查中,该名男子竟称自己一点事都没有,喝再多清醒得很,只不过打着电话,刹车没刹住撞上了。民警在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结果显示该男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7毫克,属于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在其家人陪同下对该男子进行了抽血采样,最终将以血检鉴定结果为准。民警对该案判定驾驶人郭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另外对郭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