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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仍不思悔改 再次醉驾又进去了

2020-11-17新闻13

扬子晚报网11月17日讯(记者 张凌发 通讯员 赵竹生)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反思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可镇江新区的夏某醉驾被判刑后仍不思悔改,他又因醉驾、无证驾驶被警方查获。11月13日,夏某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

今年3月,29岁的男子夏某等7人在朋友家吃饭。期间,大家都分别饮了白酒、啤酒和红酒。晚8时许,夏某独自驾驶苏LDQXXX小型汽车,沿新区赵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金港大道路口附近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追尾,导致两车受损,对方立即报了警。事故发生后,夏某下车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就在双方为赔偿款争执不下时,接到报警的镇江新区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夏某一看情况不对,趁着夜幕拔脚就往附近的居民小区跑去,这一幕没能逃过与民警一起到现场出警的辅警邱勇的眼睛,邱勇迅速沿着嫌疑人逃跑的方向奋力追赶,大约追至300米左右,夏某累瘫在地被邱勇控制,并交给随后赶来的民警张伟。

民警发现夏某脸色通红,浑身酒气,经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2018年11月,夏某就因醉酒驾驶被丹徒区法院判处拘役3.5个月并吊销驾驶证,夏某此次在醉酒驾驶的同时,还存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夏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今年6月,新区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并移送镇江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11月13日,镇江新区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决定,判处夏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

#酒驾#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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