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车要多练,
但练车地点有讲究!
教练车由于是特殊车辆,
大多是没有驾驶技术的学员练习驾驶,
如果在车流量大的道路行驶,
很容易发生危险。
南昌交警出手了!
全城严查!
持续一周!
已经开始!
11月15日下午3时20分许,青山湖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民丰路有部分教练车违规在道路练车。大队接报后立即派出管辖民警到达现场巡查,发现几辆教练车(赣A9895学、赣A9607学、赣A4363学)未按照审批线路在民丰路上练车,民警当即予以纠处,并对随车教练员开具了不按指定路线学习驾驶的处罚决定书。
教练车带领学员不按指定时间、
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
非常危险!!!
晨晨查询了一下,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20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39条之规定:
(1)禁止教练车带领学员不按指定时间、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
(2)学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必须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
(3)预约成功的学员,考试之日前两天内可以在科目三考试线路熟悉道路,其他任何教练车不得在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路段带训、陪练;
(4)在科目三实际考试路段,禁止一切教练车、陪练车和其他社会车辆违法停放。
对此,
青山湖交警大队出手了!
为期一周!重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教练车行车秩序,消除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青山湖交警大队将对辖区驾校教练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法行为开展为期一周的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严格依法查处,形成严管态势;
同时对相关驾校约谈,督促其规范教学行为;大队分控中心将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打击。推动对教练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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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练车,守法训练,
注意安全!
来源:江西晨报综合南昌交警编辑:周震琴 审定:邓芳 核发:杨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