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初步摸排工作已基本结束,各县、区初步摸排成果已通过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填报。为了解县、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掌握各县、区查处清理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国家公职人民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情况,推动摸排整治工作,2020年11月11日-13日,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整治办对各县、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由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组组长姚从斌、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鲁民带队,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和市整治办公室成员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相关同志参加。督导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台账、实地走访方式。
督导检查组认为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清理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了全面摸排、遏制新增违法工作,对摸排取得的初步成果予以肯定。督导检查组要求,一是政治站位要进一步提升。清理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关系到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二是责任链条要再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要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市级抓监管和审核、县级抓落实、乡镇抓摸排”的原则,扎实开展摸排工作。三是摸排工作要再精准。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县、区要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要确保摸排数据全面、真实。四是纪律规矩要再严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参与、跟进监督、全程监督,要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各职能部门发现相关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五是宣传引导要再加强。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要让广大群众知晓、参与到清理整治工作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