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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副院长徐建新到嘉兴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2020-11-17新闻37

11月12日至1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建新到嘉兴法院调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海涛、副院长章伯凌,海宁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建钢等陪同调研。

徐建新听取嘉兴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并予以充分肯定,他表示,嘉兴法院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高起点站位、高标准要求,聚焦聚力“六稳”“六保”,切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务实、成效明显。

一是大局观念强。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嘉兴法院及时作出司法应对,源头防范风险隐患,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第一时间出台为企业战疫情稳经营促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18条意见,第一时间研判疫情对经济社会的潜在影响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提交专题报告,第一时间会同市工商联开展“战疫情稳企业促发展”专项行动等举措,为“两手硬、两战赢”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工作措施实。对标我省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方案,先后出台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等意见,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动嘉兴营商环境综合评价跃居全省第二,中院获评市级“营商环境建设十佳服务部门”。特别是落实破产专项援助基金、推行破产注销“一件事”改革、试点推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健全守信正向激励等举措,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三是创新亮点多。嘉兴法院依托省高院“平台+智能”战略,以无纸化办案办公改革为牵引,推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深化现代科技应用的深度融合。其中,创新跨域一体化司法机制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首创“当事人一件事”司法评估体系有效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无纸化办案办公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引领法院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11月13日上午,徐建新一行前往海宁法院继续调研。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徐建新对于海宁法院以“智慧办”“前置办”“规范办”为抓手,有效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严格审慎财产保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此外,徐建新一行还前往嘉兴市金融办,看望省高院挂职干部倪佳丽。

#新冠肺炎_社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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