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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刚认识的男子开房,凌晨3点被转走1万元!男子被追捕后判5年10个月

2020-11-16新闻15

刚认识第一天的晚上,他们两人就直奔主题,夜半时分,趁着女子熟睡,男子竟然动了坏心思……

近日,厦门思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手机被动了手脚 支付宝的钱不见了

2018年7月30日,经人介绍,盛女士与男子黄某某相识。当晚,两人就到一家酒店开房,在黄某某的要求下,盛女士将手机借给他玩。

然而,黄某某可不是玩这么简单↓↓

凌晨3点多,趁盛女士熟睡时,黄某某重置了盛女士的支付宝密码,之后从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转账1万元给自己。

漫画/刘哲姝

盛女士醒来后发现密码被改,便质问是不是对她的手机动了手脚。之后,黄某某开始了一波骚操作——

首先,黄某某否认:“可能是手机中毒了。”随后假装帮忙检查手机。就在盛女士眼前,黄某某又上演了一出“掉包计”,趁盛女士不注意,他取出手机SIM卡,替换成其他卡,导致手机无法使用。

第二天上午9点至12点,黄某某用换下来的SIM卡登录盛女士的支付宝账户,再次转账7万多元,其中1万元用于赌博,另外6万余元转至自己的账户。在陪盛女士前往营业厅补办SIM卡时,黄某某找借口逃跑了。败露后还不收手 承诺还钱却继续转账

盛女士将补办的卡插入手机一检查才发现支付宝账户里的钱被转走了,她当即电话质问黄某某。眼见事情败露,黄某某承诺会还钱,让盛女士不要报警,没想到,他又将盛女士余额宝内的钱款转走了一部分。

去年7月30日,黄某某被警方抓获。被抓后,他仍为自己辩解,称他与盛女士一起赌博,转钱是经过盛女士同意的。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某的辩解不成立,转移的钱款共计97487元,只有少部分用于赌博,其余均用于个人消费或偿还个人债务。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钱款,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法院认为,黄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刑,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官提醒:交友须谨慎!别把手机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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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彭菲 通讯员:思法

编辑:林聿晶 值班主编:林燕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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