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11时05分许,葫芦岛市交通局执法人员在北站发现蒋某驾驶辽PB****车主利用滴滴软件从事非法营运。
经查,改车主2020年11月11日10时57分准备接单从葫芦岛北站去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之前通过软件接单从格林豪泰酒店(客运总站)到葫芦岛市北站。
葫芦岛市执法人员认定该车主已构成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案,并依法将车辆暂扣。
11月12日,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罚款。
滴滴目前在葫芦岛是违法的!私家车车主开滴滴是属于非法营运行为!你怎么看?请留言!
来源:葫芦岛人不知道的葫芦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