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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钥匙偷走车 故事编得“圆”没想到被监控抓个正着

2020-11-16新闻14

男子捡到钥匙偷开走网约车,在被害人和租车公司通过GPS定位搜寻到该车并报警后,竟编造了“找朋友买报废车”的完整故事,被石景山检察官当庭戳穿谎言,一审获刑2年4个月。

56岁石景山男子乔某住在苹果园附近,在琅山村有出租房。7月一天中午,他经过琅山村西口附近,突然在路边捡到一把汽车钥匙,试了试刚好打开路边停放的一辆东风日产尼桑小轿车。他赶忙锁好车,拿走车钥匙。

7月9日凌晨1时许,乔某悄悄窜至琅山村西口处,用捡来的钥匙打开该车门,驾车行驶到女婿许某担任物业管理的西城一小区地下停车场内停放。

被害人张某之前租此车用来经营网约车,案发前几天不慎遗失车钥匙,就通过租车公司又配了一把。案发当天6时许张某欲出车,发现车丢了,立即联系租车公司。租车公司通过GPS定位发现此车,遂与张某前往该小区,在地下停车场找到这辆车。张某将车开走并报警。

乔某发现车不见了,不敢声张,直到7月21日民警通知他到苹果园派出所。经认定,被盗车辆价值41000元。

到案后,乔某矢口否认盗窃,谎称这是朋友张某卖给他的报废车辆。乔某编造了一个故事:他在琅山村附近修车时认识了张某,张某有门路弄到报废车,乔某想弄来一辆占车位,就拜托张某为他留意,但没留张某的联系方式,也不知其住处,只知对方经常在琅山村出现。

乔某称,案发前一天张某碰到自己,告知车已找好,约好次日晚在苹果园大街和琅山路的交叉口见面。7月8日深夜,乔某见张某开着一辆无牌照尼桑轿车,张某朋友驾驶红色轿车一同前来。张某未向乔某要钱,只说让他试试车。因车无牌照,乔某要求张某帮他把车开到自己女婿所在的小区。张某留下一个手机号,乘坐朋友的轿车离开。几天后,乔某发现尼桑车不见了,打张某电话却无法接通。因是报废车来路不明,他没敢报警。

乔某自以为故事编得“圆”,殊不知监控录像和被盗车辆的GPS行驶轨迹将其行踪暴露无疑。监控录像中,“张某”和“红色轿车”并不存在,却见与乔某体貌特征高度相似的男子持钥匙将车开走。车行路线与乔某所述完全不一致。乔某虚构出来的“张某”更是漏洞百出。

检察官提讯时,劝乔某认罪悔罪,争取从轻处罚。乔某却对铁证视而不见,坚持自己的辩解。石景山区检察院遂以乔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11月11日开庭,公诉人当庭播放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和车辆GPS行驶轨迹录像,反驳了被告人乔某的谎言。但乔某仍坚称自己供述属实,直到法庭辩论阶段终承认盗车。

公诉人认为,乔某到案后一直拒不认罪,甚至在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阶段仍枉顾事实。虽然乔某最后认罪,但考虑到其认罪态度及对案件调查工作所起的作用,建议法庭慎重考虑是否对其从轻处罚。最终,石景山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乔某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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