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包”
顾名思义就是冒名顶替
生活中最常见的是驾驶人出事后
为了躲避处罚或其他目的
临时找了同车或者关系亲近的人为他顶替脱身
最近在宁陵县
就发生了一起“顶包”闹剧
2020年10月20日19时许,刘某波驾驶豫NU5XXX号小型汽车沿宁逻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逻岗镇河心庄路段豫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郑某玲发生交通事故,致郑某玲重伤。
▲现场事故车辆
▲现场事故车辆
因事态严重
害怕担责的刘某波
并未选择留在原地照看伤者
而是选择驾车逃匿
并与其家人商量对策
随后竟找到女友翟某秋顶包
在询问的过程中
翟某秋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说出事情真相
目前
翟某秋因为提供虚假证言
对翟某秋行政拘留五日
并处罚款贰佰元
交通肇事逃逸
不仅是对生命的漠视
更是对法律的践踏
顶包行为与普通的逃离现场的逃逸,
一般还伴随着作伪证行为和包庇行为,
性质更加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