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监督管理工作,近日,济南市司法局举办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王翠香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本次培训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要求,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参训学员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业务能力和水平,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济南建设奠定基础。
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王翠香总结了机构改革以来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合法审核、事后备案审查,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也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快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王翠香提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屏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的重要推力。二要准确把握关键,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核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质效。三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核工作能力。要认真抓好学习、严格压实责任、注重讲究方法、加强动态管理,全力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法治济南”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山东师范大学教授夏泽祥、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安静做专题讲座。夏泽祥以关于当前法治建设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思考为主题,着重围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当前法治建设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展开论述,帮助大家强化法治思维、夯实理论根基。安静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实务为主,着重围绕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日常监管等方面,详细讲解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备案、评估、清理、修改、废止等一系列实务问题。
培训还围绕文件制发、合法性审核等工作开展座谈交流,对文件审核中存在的共性、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共同释疑解惑。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