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晚,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福银高速夏茂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22时55分许,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G****1号的轻型厢式货车从高速下口,不顾民警拦截检查,企图冲过检查区域。当民警将该车控制询问车内装载情况时,发现驾驶员傅某眼神飘忽躲闪,神情紧张,和同车乘员余某坚称货车内装运的是衣服。经验丰富的民警立即对车厢进行检查,发现小货厢内居然暗藏着“大玄机”,车上油罐体、抽油机、加油枪等一应俱全,俨然一座移动的“加油站”。
经询问得知,该车经过改装后用来运输柴油,此次准备将该油料从三明运往顺昌出售。后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既无相关运输资质,也未配有紧急切断等安全与消防灭火设备,通过对货车过磅,该车竟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296%,倘若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与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最后,交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傅某驾驶货车超载和非法改装车辆行为处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因当事人傅某、余某也因涉嫌非法运输成品油违法行为,目前,该案已移交将乐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