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承秦制”指的是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政治制度,而刘邦建立汉朝之后又继承了其中大部分制度。那么,既然汉朝已经取代了秦朝,为何刘邦却又要“开历史倒车”,恢复了周朝的分封制呢?
汉承秦制而颇有所改
汉朝的确继承了秦朝的政治体制框架,比如秦始皇所开创的中央集权制度(皇帝制度和三公九卿制度)、检查制度(设置御史大夫)、郡县制度以及秦朝的租赋、徭役、兵役等制度。但是汉朝的政治制度绝对不是照搬秦朝,毕竟秦朝建立之后,百姓及贵族官员已经发现了秦朝制度的弊病——过于严苛,所以,汉朝建立之后将秦国的法律进行调整,最明显的就是减轻了刑罚和赋税。汉文帝、汉景帝、汉武帝等几代帝王又对前朝的法律不断修正及完善,但总体框架还是与秦朝类似,所以,“汉承秦制”是一个总述,却不代表汉朝的制度与秦朝完全一致。
而汉朝恢复分封制仍有其独特的历史原因:
第一、秦朝晚期已经放弃了皇帝制度
大家都知道,秦始皇创立皇帝制度并自称“始皇帝”,并希望“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然而,赵高在弑杀秦二世并拥立子婴之后,却说:“秦故王国,始皇君天下,故称帝。今六国复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为帝,不可。宜为王如故,便”,所以,史上便没有“秦三世”,而只有秦王子婴。所以,秦朝在晚期就已经放弃了皇帝制度。
第二、秦朝灭亡之后天下就已经开始恢复分封制
在之前文章中,国史君(国史通论)曾经讲到,周朝立国八百年间,始终都是实行分封制,八百年的历史足以让这个历史时期的所有人认为分封制乃是天经地义。而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却废除了这种制度,更重要的是,在废除这种制度之后秦朝二世而亡。在后人总结秦朝兴勃亡忽的原因之时,不免也会把废除分封制列入亡国之举中。
与此同时,陈胜、吴广起义之后,陈胜自立为王,国号“张楚”,显然就是要恢复并张大周朝的诸侯国之一——楚国。随后,陈胜的部下武臣自立为赵王。陈胜最初得到武臣自立为王的消息之后是非常愤怒的,他甚至想处死武臣的所有亲属(陈王怒,捕系武臣等家室,欲诛之),但是上柱国蔡赐却劝谏到:“秦未亡而诛赵王将相家属,此生一秦也。不如因而立之”,陈胜赞同了蔡赐的观点,正式承认了武臣为赵王的事实。
随后,韩广自立为燕王、田儋自立为齐王、魏国后人甯陵君咎被陈胜册封为魏王……周朝晚期的各个诸侯国已经纷纷复国,而陈胜则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
项羽灭秦之后,依然没有恢复皇帝制度——他分封十八路诸侯而自任为西楚霸王。
这也就意味着,秦朝末期开始皇帝制度已经被历史抛弃了。
第三、刘邦恢复分封制有着独特的历史背景
首先,刘邦不得不分封功臣
刘邦最初也是项羽分封的十八路诸侯之一,在公元前202年消灭项羽之后,大臣们开始劝刘邦称帝,其理由是:
大王起微细,诛暴逆,平定四海,有功者辄裂地而封为王侯。大王不尊号,皆疑不信。
刘邦当然明白,大臣们说辞中的重点乃是“有功者辄裂地而封为王侯”!也就是说,刘邦在消灭项羽,成为天下实际执政者之后当然可以依旧称“汉霸王”,但是麾下的将士们不同意啊,他们“曝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其目的不就是在于裂土封王吗?而刘邦如果不称帝,不实行分封制,那靠什么来安抚这些给自己打天下的部下呢?从这一方面来看,刘邦称帝实在是有被“黄袍加身”的意思。
其次,刘邦不得不分封子侄
刘邦开国之后共分封了七位异姓诸侯王(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耳、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韩王信),但是除了长沙王吴芮之外,其他六位都因“谋反”被杀或逃遁。在铲除异姓诸侯王之后,刘邦的策略与秦丞相绾不谋而合——“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所以,刘邦开始大规模分封自己的子侄为王,并制定了“白马盟约”:“非刘氏而王者,天下攻击之”。在天下归于刘姓之后,持续了数十年的动乱才终于平息下来。
第四、刘邦施行的是分封与郡县并行制
刘邦在建立汉朝之后虽然分封了同姓及异姓诸侯王,但是依然继承了秦朝的郡县制,在当时来说,天子统治的区域为“郡”,秦朝的上郡、云中、北地、陇西等郡都被承袭下来;诸侯王统治的区域为“国”,其命名大致是依据被秦所灭的六国所在的区域,比如齐国、燕国、赵国等,并增加了淮阳国、长沙国等。天子统治的郡县大致占汉朝初年国土面积的一半,相比于各个诸侯,天子的实力仍然占据绝对优势。汉武帝时期又开始在削藩并实行推恩令,让诸侯国的势力更加弱小,从而加强中央集权,并维护了国内的稳定。
所以,“汉承秦制”只是一个总述,而实际上汉朝对秦朝的制度进行了很多修正与完善,其中分封制的恢复又与特定的历史背景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