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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建鱼塘,挖了2棵树,江西一男子被判刑1年6个月

2020-11-13新闻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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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建鱼塘,挖了鱼塘边的两株野生樟树。近日,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法院一审

以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罪,判处一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男子邓某的爷爷曾经在村边挖了一个鱼塘,因邓某长年在外务工,鱼塘被荒废多年,因长年无人管理,鱼塘边长了两株野生樟树。今年1月,邓某未外出工作,就把爷爷留下来的鱼塘进行了扩建,并雇请挖机将鱼塘边的两株野生樟树连根挖起,丢弃在池塘旁并导致两株野生樟树死亡。经鉴定,邓某挖的两株野生樟树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树龄在20年以上,胸径分别为24.8厘米和34.4厘米,立木蓄积合计为0.951立方米。案发后,邓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被告人邓某违反国家森林法规,在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毁坏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植物樟树两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邓某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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