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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专家:港澳法律从业者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新机遇

2020-11-13新闻22

2020-11-13 20:12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司法部随后于11月6日发布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公告。

对此,多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界专业人士表示,新出台的有关港澳法律执业者的《试点办法》,有助港澳法律从业人员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拓宽发展范围及空间,同时亦能为大湾区打下殷实的法律基础。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认为,《试点办法》有助港澳法律学者为国家发展大局作出贡献。陈曼琪指国家未来需要发展内外双循环,法律是重要的支撑点之一,香港和澳门的律师可以此为切入点,协助国家与国际接轨,为国家吸引更多外资投资,使国家的营商环境更为法制化和国际化。

同时,陈曼琪认为为港澳律师拓宽发展机遇亦是《试点办法》重要意义之一。陈曼琪以香港市场为例,她指香港特区人口只有七百万,而整个粤港澳大湾区有约七千多万人口,通过《试点办法》出台,香港律师将面向整个湾区法律服务市场,是国家给予的天大机遇。

香港法律专业人员协会会长王吉显表示,《试点办法》是国家给予香港和澳门的一份“大礼物”,大大拓宽了港澳法律从业员的业务范围,帮助他们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一日千里的机遇。此外,王吉显亦指出香港是国际仲裁中心,通过《试点办法》获得在内地九市执业资格的港澳律师,可以将国际仲裁的经验带到大湾区,以完善大湾区法律制度,

香港执业大律师龚静仪指出,《试点办法》充份体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充分眷顾,并欢迎所有真正爱国爱港兼真诚拥护《基本法》的香港人前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共享祖国伟大复兴及经济迅速发展的成果。

龚静仪相信,当《试点办法》重的新措施落实后,定能吸引大量香港法律执业者参与,在成功拓展香港的专业法律服务范围的同时,也能为在大湾区投资的企业巩固发展,达至企业和香港法律界双鸁的局面。(总台记者 周伟琪 王瀛 魏可枫 叶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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