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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区:公检法实战联训 树立一体化共享式培训理念

2020-11-13新闻17

北京门头沟:公检法实战联训,树立一体化共享式培训理念——

联训之约

2015年以来,门头沟区检察院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率先建立由检察机关主导的“公检法联合实训”模式,搭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交流平台,形成长效机制,至今已持续6年,集中脱产培训10期,累计参训1000余人次。

晚间讨论环节,公检法三机关干警进行交流研讨。

公检法联合培训开展模拟询问实训。

这段日子,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的同事们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就是即将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举办的该区第11期公检法联合培训。

届时,门头沟区公检法三机关一线司法办案人员将再次齐聚一堂。这种打破壁垒的公检法联合培训,将强化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法律准确实施,是适应共享式培训,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实现培训工作专业化、现代化的创新实践。

启动:找准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着力点,搭建沟通交流的新平台,解决证据标准不统一,能力水平不均衡问题

2015年3月,在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的积极推动下,首期联合实训破冰启动。公检法联合培训推动了公检法三机关在思想认识、执法理念、证据标准上的统一,有效整合了刑事办案力量,推动了“四化”职业共同体建设,持续提升了司法办案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当被问到探索推进联合培训的背景和起因时,门头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告诉记者:“公检法联合培训,是适应叠加运行的司法改革需要、适应专业化政法队伍建设需要,以及适应履行检察监督职能需要针对性提出的。培训聚焦解决公检法三机关的实践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能力清单,通过实战实训打破协作壁垒,找准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着力点,搭建沟通交流的新平台,从而更好地解决区域内政法机关证据标准不统一、政法队伍能力水平不均衡等系列问题,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

杨淑雅介绍,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地位决定了由其主导培训具有天然优势,由检察院主导是该区联合实训的有益经验。循着“三个适应”的目标,联合培训坚持围绕中心工作、解决实践问题。6年来,检察机关主导推进,三机关“一把手”始终靠前指挥,坚持训前审议、开班动员、全程参训,为联合实训高质量顺利举办掌舵护航,确保联合实训长效长兴。

实训: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每期培训前,都要求梳理上一年度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列明公检法三机关的“共性+个性”问题

“抓紧统计各派出所、区法院联合培训的需求和建议,我们这两天开个碰头会把主题和课程确定下来,好让专家和实战演练参训人员提前准备。”2020年10月29日,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郭红梅刚组织完部门联合培训需求调研,带领部门人员梳理了本区2019年典型案例和分歧问题后,又和门头沟分局、门头沟区法院沟通培训需求和2020年联合培训重点内容,为即将开展的第11期联合培训做准备。

记者了解到,每期培训前,该院都会要求办案组梳理上一年度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列明公检法三机关的“共性+个性”问题,对标岗位素能标准列明能力清单,做到“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通过“一年一主题”“一期一重点”明确每期培训内容,针对性开设“套餐式”课程。

联合培训采取封闭实训的方式,通过组织三机关同上一堂课、同评一部法、同议一个案,围绕典型案件、重难点问题,通过专题授课、实战演练、案例教学、主题研讨、专家论证、复盘检学等多元方式,增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办案理念和实务认定上的共识,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互动。因为培训能够紧贴实务、契合实战,真正解决实践问题、提升工作站位,让参训人员直呼“有力、有效、有用”。

当问及这几年培训的成效时,郭红梅直言自己更有自信和底气了。“5年来,联合培训督促我不断地学习提升,也锻炼了区域刑事司法队伍,给区域刑事司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改变,促进公检法三机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衔接配合,形成打击犯罪、维护区域社会稳定的工作合力。办案质效上,大家的规范意识更强了、证据标准也更高了,区域的认罪认罚工作、刑事办案质效都位居全市前列。能力建设上,三机关队伍素质能力实现了大幅提升,多名青年检察人员快速成长并在竞赛活动中崭露头角,成为业务骨干、中层干部。”

据了解,通过渐进式联合实训,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从2016年多项业务数据排名倒数逐步跃居全市前列;2019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等多项核心数据居全市第一。同时,办案质效也实实在在地持续提升,这些都离不开公检法联合实训的稳步推进。

推进:会签协议确保实训,每年按期有序开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以机制确保每年实训按期有序开展,奠定联合培训长效机制

2015年联合培训启动仪式上,门头沟区公检法三机关“一把手”会签了《检法合作开展教育培训协议》《检警联合培训协议》,明确长远规划及责任分工。三机关对应确定内部主责部门、联络机构,形成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以机制确保每年实训按期有序开展,为公检法联合培训长效推进奠定了基础。

联合实训提供了交流合作的平台,公检法三机关齐聚一堂,通过面对面地谈意见,点对点地找问题,实打实地弥分歧,在交流研讨中增进彼此的了解,在共同提高的过程中增强了协作配合的默契。通过联合实训搭建了三机关联席会议、研讨交流平台,推动了政法机关内干部互派交流。

2020年,公检法三机关组织7名人员互派交流,全面学习不同环节工作流程,找准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着力点。“5年10期的联合培训,通过知名专家和实务精英等群体讲授法学理论、解读政策规定、分享工作经验,让我们深入了解了刑事诉讼的全流程,打破了‘就检察谈检察’的本位思想。通过培训,我们既熟悉了公安实务,又把握了审判动态,强化了引导侦查和补充侦查的意识,提升了检察监督能力,对于互派公安机关交流学习大有裨益。”刚刚结束公安机关交流学习的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李超表示,要进一步注重培训成果转化,提升检察业务能力水平,以培训促进业务工作创新发展。

记者了解到,公检法联合实训打破了公检法三机关各自为政的工作模式,全面传导证据标准、量刑标准、质效标准,有效衔接了“侦诉审”三阶段办案流程,树立了一体化共享式培训理念,充分整合了各自的培训资源,推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升了区域执法水平,形成打击犯罪、服务大局的合力。六年来,门头沟区公检法联合培训紧密结合时代要求、改革需求、职能转变、队伍结构等变量,时刻追踪公检法三机关实践问题和紧迫需求精准培训,通过“过瘾”“有用”的课程让参训人员有所学、有所获。

点赞:联合培训是知识和能力传输的桥梁纽带,更好地实现三机关之间的沟通交流和良性互动

为进一步了解公检法联合培训成效,记者联系了公安局门头沟分局法制处副处长蒋克和门头沟区法院刑庭法官马一鸣。蒋克是法制处的“老同志”,五年每期都如约参加公检法联合培训,在他心里,联合培训是知识和能力传输的桥梁纽带,通过联合培训和检察院、法院形成了良性互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会及时邀请检察机关介入引导侦查,保证案件质量。“通过培训,强化了以审判为中心的思想,让我们跳出思维定式,以庭审的标准检视所办理的案件,案件的证据标准不断提高,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数不断减少。”

蒋克介绍说,2016年底,侦审一体化改革推进,案件直接由派出所民警侦查。“公检法联合培训紧紧围绕改革需求开设课程,让一线办案人员从理念上、规范上快速适应办案需求,为我们打了一剂‘强心针’。”蒋克说,培训让他印象最深的是由实务精英主讲的“刑事案件侦查取证常见问题”系列课程,清晰明了地点出侦查环节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了侦查取证的规范化、专业化。在课后,为扩大课程影响力,门头沟分局还邀请了门头沟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郭红梅传讲传学,检察院为此专门编印了《案件侦查百问百答》《侦查监督事项规范手册》等材料,作为门头沟区全警实战练兵手册,扩大培训受益面。

谈到公检法联合实训,马一鸣更是连连点赞:“联合实训挺好的,通过培训搭建了桥梁,三机关之间的沟通交流更顺畅了,除培训外,三机关在联席会议、调研交流等方面联系也更多了。同时,培训促进了区域司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节约了司法资源,办案质量越来越有保障。”

(本报记者简洁?通讯员王文莹?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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