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视,11月10日上午,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的樊先生就遭遇了电动自行车“自燃”事故,所幸警方处置及时,避免了人员受伤,也没有造成其他损失。
当天,樊先生骑着电动自行车在路上行使,途经姑苏路金枫南路路口时,好心路人提醒他的车子在冒烟。当他下车查看时,车子已经窜起了火苗,约30秒整辆电动自行车已经燃烧了起来,樊先生立即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吴中公安分局藏书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发现樊先生的车子已经被大火包围,由于事发地车流、人流较多,便立即疏散群众,维持交通秩序,使用灭火器灭火。这时,一辆清扫车正在驶来,环卫工人看到这个情况,主动加入灭火。
民警利用车上的车载水炮对准自燃的电动自行车,很快大火就被扑灭了。短短几分钟,电动自行车就被烧得只剩一个车架子。民警了解到,樊先生这辆电动自行车才买了一个月,不过是二手的。买了以后也没有进行仔细检查,幸好当天有好心人提醒,不然真不知道会出什么意外。
电动车虽然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却也是一个火灾隐患。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1、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要仔细检查附近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火灾。
2、电动自行车的正常使用寿命一般为3年到5年,如果超期使用,电气线路和电瓶就可能会出现老化、短路等情况,容易引发火灾。
3、在日常生活中应对电动自行车的电线、电路进行检查,防止接触不良引起接触点打火,发热,避免线路老化、磨损而造成短路、串电事故的发生。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通讯员/陈晓龙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