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网友向江苏无锡江阴交警微博举报,说是一名女子涉嫌无证驾驶,还附上了该女子的微信朋友圈截图,交警随即展开调查。
该网友提供给交警部门的是一张微信朋友圈截图,截图里是一个女子坐在驾驶室里拍的照片,同时还附文“无证驾驶”。
随后,交警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进行了进一步调查核实,最终确认了该女子的身份,并将她传唤至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经过交警部门核查,事发当天上午,该女子王某刚刚通过驾校科目三的考试,虽然具备一定驾驶技能,但还未取得驾驶证。
而驾校学员开车需有教练陪同,且开的必须是教练车,在指定线路和场所内练车,不得擅用私家车。在这种情况下,她如果私自驾驶私家车上路行驶,那就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我就是拍个照片玩玩的,没有开车……车子是点火的状态,但是没有开。”一开始,王某并不承认自己驾车上道路行驶了,只说是在车内拍照,发那个朋友圈也只是为了开个玩笑。不过最后,在民警的不断询问下,王某还是承认了。
她表示,自己当晚和几个朋友从酒吧出来后,就开着朋友的车,行驶了一小段路。回家后,王某将驾车时拍的照片发至朋友圈,并自己留言“无证驾驶”。
鉴于王某已通过科目一、二、三的考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警方对她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江苏新闻、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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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山东高法